发布时间:2021-01-06 发布:管理员 阅读: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国内多地发生疫情。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,特发此公告。
一、所有来院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,严格按照医院指定的“入口”和“出口”入出。
二、进入医院须出示“健康码”(无智能手机者,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登记)、测量体温。
三、医院实行患者实名就医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社保卡等证件就医。
所有发热患者(体温≥37.3°C)必须到发热门诊就医。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。
四、患者就医时,应主动配合医生,再次检测体温,并如实报告病情和流行病学史。
有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家属,必须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1、14天内到过中、高风险地区的来衡返衡人员;
2、14天内有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,或境外人员密切接触史;
3、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;
4、聚集性发病(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、办公室、学校班级等场所,出现2例以上发热和/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);
5、近期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或呼吸道疾病者。
五、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,所有发热患者需隔离观察至两次(至少间隔24小时)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。
六、推荐患者使用线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挂号,以便减少医院内排队聚集现象,并减少您的等候时间。
七、为了您的健康安全,请您在医院挂号、使用自助机、取药、候诊等人群聚集处排队时,请自觉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。
八、门诊实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制度。除老人、儿童、行动不便者及孕妇允许一人陪同外,其他患者家属不允许进入诊室。请耐心在候诊厅等待呼叫,分散候诊,避免聚集。
九、新入院患者及陪属必须接受体温、流行病学筛查并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普通病区入院手续。
十、病区实行“一患一陪护”制度。
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,如更换陪护人员需提供更换人员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十一、所有病区实行封闭管理,谢绝探视。
十二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应配合医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。
1、凭医院发放的腕带出入病区,不得随意离开病房。如因检查等原因离开时,必须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登记。住院患者无故擅自离开病区,视为自动出院。
2、佩戴口罩,勤洗手,保持社交距离,不得私串病室。
3、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,如出现发热立即停止陪护,到发热门诊就医。
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
2021年1月6日